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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:
促進會員團結、保障應有權益、提高執業水準、改善會員生活、發揚服務精神、促使國內外表演團體及文化藝術團體融合。
願景:
成為嘻哈HIP-HOP文化技藝表演工作界之標竿訓練機構。
任務:
1、團體協約之締結、修改或廢止。
2、勞資爭議之處理。
3、勞動條件、勞工安全衛生及會員福利事項之促進。
4、勞工政策與法令之制(訂)定及修正之推動。
5、勞工教育之舉辦。
6、配合職訓局舉辦職業訓練及相關證照檢定、發照。
7、會員就業之輔導。爭取會員福利與合法之權益,制訂表演及教學工作者從業之收費標準。
8、會員康樂事宜之舉辦,出版文物刋登、藝文報導、相關動態嘻文化推廣事項與福利機構之設置。
9、工會或會員糾紛事件之調處。
10、依法令從事事業之舉辦。
11、勞工家庭生計之調查及勞工統計之編製。
12、國際勞工關係之建立與國民外交活動之推展。
13、其他合於第3條宗旨及法律規定之事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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